2018年12月26日上午,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东教2号楼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事件。9时34分,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消防部门共调集 11 个消防救援站、38 辆消防车、280 余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救援过程中,实验室内存放的镁粉等化学品连续发生爆炸,现场指挥部进行安全评估后,下达了搜救组人员全部撤出的命令。同时,在实验室南北两侧各设4个保护阵地,使用沙土、压缩空气干泡沫对实验室内部进行灭火降温,并在外围控制火势向二楼蔓延。10时20分,火情得到控制。11 时 45 分,现场排除复燃复爆危险后,救援人员进入建筑内部开展搜索清理,抬出三具尸体移交医疗部门,并用沙土、压缩空气干泡沫清理现场残火。此次事件为北京交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员工在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实验现场发生爆炸,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员工死亡。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员工烧死。
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导致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一是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违规试验、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违反《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告知试验的危险性,明知危险仍冒险作业。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未落实校内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未有效履行实验室安全巡视职责,未有效制止事发项目负责人违规使用实验室,未发现违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
二是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发现违规购买、违法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未对申报的横向科研项目开展风险评估;未按学校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在事发实验室主任岗位空缺期间,未按规定安排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并进行必要培训。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下设的实验中心未按规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实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底数不清,报送失实;对违规使用教学实验室开展试验的行为,未及时查验、有效制止并上报。
三是北京交通大学未能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未发现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违规购买危险化学品,并运送至校内的行为;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购买、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通过检查发现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相关违规行为;未对事发科研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未落实《教育部 2017 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有关要求。
案例二:
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清华大学化学系何添楼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一名实验人员死亡。
“爆炸当时震得地面一颤。”距离事发地点100米外是清华附中,一位员工家长当时正从室外走入附中教学楼,“我还在琢磨什么声会这么大波动。”他说,进楼后隔窗看到清华化学实验楼已腾起明火窜出窗外,并冒出滚滚浓烟,随后赶紧拨打了119。另有校内员工称,爆炸声音如雷声一般大,随后冒出明火和浓烟。
“就像一只铁桶被砸到了地上,很沉闷的一声。”事发当时,在爆炸所在楼的一位化学系老师称,爆炸声音并不响。他称,何添楼内有烟雾报警设备,一旦发生火情将会自动报警,并且每年都会举办消防演练。前日的火情发生后,何添楼内“呜呜呜”的警报铃响起,直至下午3时许仍在响。
另据现场保安介绍,爆炸发生后,火越来越大越蹿越高,烟雾越来越黑越来越浓。“味道很浓,闻着就头晕。”保安还称,事发后,多名员工被火势和烟雾逼上楼顶,另有一名保洁人员从窗口爬出。清华大学官微称,火灾发生后,楼内师生被及时组织撤离,周围人员也已疏散。
爆炸地点位于二楼,紧挨爆炸房间附近几扇窗户玻璃均破碎。火苗和黑色浓烟从窗外窜出。二层窗外一间小阳台脱落,房间内办公用具及玻璃碎片遍布地面。
据化学系员工介绍,发生爆炸的231实验室内,被分隔为一大一小两个区域,事发当时,有多名员工在内,“孟祥见单独一人在较小区域。”化学系员工称,当时屋内突然冒出明火和烟雾,烟雾短时间内便弥漫了整个屋子,实验室内人员紧急逃出屋外,“万万没想到他还在里面”。
据北京市安监局的通报,18日10时许,在清华大学化学系实验室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员工孟祥见在化学系二层实验室内使用氢气做化学实验时发生爆炸,急救人员现场确认孟祥见死亡。经勘查、询问,初步确认该事故是员工在做化学实验中发生的。
清华校方表示,化学系将孟祥见遇难的12月18日设为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