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要,系统掌握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临床护理、护理管理、科研和创新能力,能在医疗卫生行业、保健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应用型护理本科人才。要求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达到:
目标1:爱国爱岗,守护生命。热爱祖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关爱生命,对护理学科有正确的认识,对护理学发展具有责任感,形成以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为已任的专业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尊重护理对象的价值观、文化习俗、个人信仰和权利,平等、博爱,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护理对象健康服务的专业精神。
目标2:求实创新,自律守法。具有科学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慎独修养、创新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树立终生学习,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发展的观念;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律观念,具有在执业活动中保护护理对象和自身合法权益的态度和能力;初步形成成本效益观念,具有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以最小的医疗成本获取护理对象最佳健康水平的意识。
目标3:基础扎实,知识全面。具有较宽厚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较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系统的护理学理论知识;掌握生命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等疾病的护理方法,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社区护理的相关知识。
目标4:敏于沟通,善于应用。能够与护理对象和相关专业人员有效沟通与合作,具有应用多学科知识为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具有从事临床护理、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的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外语交流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毕业要求
1思想道德
1.1热爱祖国,具有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志向和责任感。
1.2忠于护理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践行“博闻强志,正道直行”的校训,愿为祖国卫生事业发展和人类健康而奋斗。
2职业道德
2.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人道主义精神。
2.2珍视生命,关爱护理对象。
2.3在执业活动中保护护理对象隐私、尊重人格和个人信仰,维护其合法权益。
3学习能力
3.1具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3.2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主动获取新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发展的态度和能力。
4公共基础知识
4.1掌握与护理学相关的自然科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2掌握与护理学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
5专业知识
5.1掌握护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5.2掌握生命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的概念、基本病因与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及其他检查、诊断要点、治疗要点、常见护理诊断、护理措施及健康指导。
6专业技能
6.1掌握护理学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
6.2掌握生命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等的基本抢救要点、药物使用要点、特殊疾病的对应护理措施等。
7人际沟通与合作能力
7.1具有与护理对象及家属有效交流沟通的能力。
7.2具有与医务人员沟通、协调与合作的能力。
8知识应用能力
8.1具有运用评判性思维和临床护理决策的能力,能够应用多学科知识对护理对象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实施整体护理、健康宣教的能力。
8.2具有社区护理能力,能在各种环境中为个体、家庭、社区提供与其文化相一致的健康保健服务。
8.3具有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护能力。
9教学及临床管理能力
9.1具有一定的护理教学能力。
9.2具有一定的临床护理管理能力。
10科研能力
10.1能够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的基本方法。
10.2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获取和利用护理学专业信息,研究护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11信息化技术及语言工具使用能力
11.1具有基本的计算机与常用软件应用的能力。
11.2具有阅读护理外文文献的能力及一定的外语日常沟通能力。
12创新能力
12.1具有科学精神、创新精神,严谨求实、勇于探索、善于修正,具有科学态度,理性地分析问题的批判精神,为推动护理专业发展奋斗终生的奉献精神;
12.2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健康保健需求,具有为护理服务对象进行有关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4年。
毕业条件:修满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试合格;参加课外创新创业训练活动,最低获得6学分。
学位:符合《太阳成集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护理学
五、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病原生物学与医学免疫学、健康评估、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社区护理、护士人文修养、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等。
六、课程体系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构成
课程 模块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主干课 |
合计 |
必修课 |
选修课 |
必修课 |
必修课 |
选修课 |
学 时 分 配 |
理论学时 |
518 |
96 |
384 |
560 |
112 |
1670 |
实践学时 |
304 |
0 |
160 |
240 |
40 |
744 |
总学时 |
822 |
96 |
544 |
800 |
152 |
2414 |
学 分 分 配 及 比 例 |
理论学分 (比例) |
31 |
6 |
24 |
35 |
7 |
103 |
16.2% |
3.1% |
12.5% |
18.3% |
3.7% |
53.8% |
实践学分 (比例) |
24.5 |
0 |
51.5 |
10 |
2.5 |
88.5 |
12.8% |
0 |
26.9% |
5.2% |
1.3% |
46.2% |
总学分 (比例) |
55.5 |
6 |
75.5 |
45 |
9.5 |
191.5 |
29.0% |
3.1% |
39.4% |
23.5% |
5.0% |
100% |